信息公开指南
广东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依据《中国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广东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便充分发挥广东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广东省地震局政府信息,编制本指南。
广东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广东省地震信息网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广东省地震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广东省地震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8:00-12:0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0-87680614(只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不受理举报、投诉、信访等)
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洪都大厦A栋2701室
邮政编码:510070
2.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申请、在线申请和当面申请等方式提出申请,应当填写《广东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同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或申请机构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扫描件)。申请人通过邮寄或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广东省地震局办公室。申请人在线申请,待网站相关功能建设完成后提供服务。申请人当面提出申请,须提前预约时间和地点。
3.申请答复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广东省地震局办公室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将进行统一登记处理,并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广东省地震局办公室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告知申请人。
附表:广东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