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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地震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广东省地震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依法开展地震安全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通过年度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到位、地震观测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提升全省地震灾害风险防范水平。
二、检查对象
全省范围内重大工程建设单位、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及强震动监测设施建设运维单位,以及涉及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应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重大工程是否依法开展安评工作;安评单位是否规范承揽业务、现场工作与报告编制是否符合标准;安评结果是否按规定审定并应用于工程抗震设防。
(二)重大工程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建设运行检查。重点检查重大工程是否按规定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按要求备案;运行维护、数据报送与信息共享是否规范,有无擅自中止或终止运行等情况。
(三)地震监测设施与观测环境保护检查。重点检查地震监测设施保护情况,有无侵占、毁损、擅自移动等行为;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违规干扰活动;确需施工影响监测环境的,是否按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新建监测设施。
(四)其他相关检查。结合年度监管需要,适时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等检查。
四、检查组织方式
省地震局统一组织,联合相关市地震工作管理部门共同开展检查。现场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线上核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相结合。
五、检查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清单管理,所有检查事项均从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中选取,严禁清单外随意检查。严格执行涉企检查频次规定,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强化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四)严守工作纪律,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