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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震局关于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年度信用评价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6年01月21日 阅读:

  各安评有关单位:

  为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监管,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市场行为,营造诚实守信市场环境,根据《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震规〔2025〕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年度信用评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评价范围

  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

  二、信用评价工作安排

  (一)材料申报。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按照年度信用评价材料清单(附件1),于1月29日前提交。

  (二)开展评价。我局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评价指标》(附件6),结合提交材料开展年度信用评价,更新信用评价结果。

  (三)结果公示。2月6日前在广东省地震局门户网站公示年度信用评价情况,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结果公告。2月底前在广东省地震局门户网站公告年度信用评价结果。

  三、有关要求

  1.报送单位应当确保年度信用评价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提交材料含纸质版两份和电子版一份,纸质版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洪都大厦A栋24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zj_zfc@gd.gov.cn)。

  2.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对年度信用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广东省地震局提出申诉,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广东省地震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处理。

  (联系人:郑开青 020-37656311)

  附件:附件1年度信用评价材料清单.docx

                  附件2.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息承诺表.docx

                  附件3.2025年承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4.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5.关于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收集和公示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6.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评价指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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